一般反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7-29 02:02:13
一、

一般反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一般反担保的形式有如下:


(资料图片)

1.房产抵押反担保;

2.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

3.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

4.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5.股权质押反担保;

6.存单质押反担保;

7.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

8.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9.商标权质押反担保;

10.企业保证反担保;

11.出口退税款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12.应收账款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13.特许经营权收费账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14.林权抵押反担保;

15.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

二、

反担保什么时候解除

找法网提醒您,反担保在反担保合同期限到期的时候解除。反担保有的类型如下:

1.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2.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3.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三、

反担保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5.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6.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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